2019-5-10 15:52:32zhuming
本人于2016年8月办理了加拿大签证(办理地上海领事馆,类型V1),有效期为2016年8月9号到2020年3月3号(旧护照有效期到2020年3月4号,护照办理地上海)。2016年9月和2017年2月我已经去了两次加拿大。由于旧护照将于2020年3月4号到期,我已经在2019年3月中旬重新换发了新护照(办理地上海,旧护照已经剪角处理)。现在本人计划9月份再去加拿大探亲,根据我的情况,我目前是否可以用新护照办理探亲签证,还是必须等到原签证到期前半年内才能用新护照办理探亲签证。(我曾经于4月1号问询贵馆,关于新